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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工作的法律问题
我是今年毕业生,找了一份团委下属的社区服务类工作,经过了笔试,面试,填报岗位,现在要定岗了,但我由于个人原因不能选择这份工作,之前也没有跟公司签署任何协议和合同,也没有去该公司实习,参加公司培训等,请问我会负法律责任吗?
另外,该公司以已经上报团委为由,要求我写一份放弃岗位说明书并签字上交,我之前并未得知已经上报,也不知道自己的岗位是什么,请问我有必要写这份说明书吗?
咨询者:
fa467515
北京
[
咨询时间:2013-05-09
-
状态:未解决
]
朱吉江律师的解答:
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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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吉江律师
执业机构: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山东 济南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知识产权 股份转让 合同审查 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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