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的追偿问题

甲公司、乙公司、丙、丁共同为A公司贷款做担保,其中丙为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丙、丁为夫妻关系。贷款到期后,A公司没有还款,在银行催促下,甲公司代为偿还了贷款及利息,甲公司还款第二日乙公司给银行发函,声明因A公司已停产,无偿还能力,不再为A公司做担保。请问,甲公司可以起诉要求A公司返还甲公司代为偿还的贷款及利息,并要求乙、丙、丁对A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责任吗??乙丙丁对应承担责任的部分均摊,丙丁作为夫妻,应共同承担该部分的一半还是应各自承担三分之一???(担保人之间没有内部约定保证比例)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3-05-25-状态:未解决]
朱吉江律师的解答: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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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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