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是否可以合并计算

我是杭州人,2008年6月从杭州的一家国营企业办理了内部退休手续,单位仍然替我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同年,我又到省内一个县的民营上市公司工作,这家公司按规定替我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险金。现在我已经从这家民营企业出来了,并且当地的社保局已经将我的个人账户中的养老保险金余额转入杭州了。现在的问题是:我从2008年6月至2012年期间,我两地缴纳的养老保险基数在计算退休金的时候,是否可以合并计算?谢谢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3-05-25-状态:未解决]
朱吉江律师的解答:

可以。

我咨询朱吉江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济南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知识产权 股份转让 合同审查 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朱吉江律师 > 朱吉江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