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是否能认定我是有过错方
我和妻子已经分居2个月,在此过程中,我带新认识的女朋友回过家,4次,有发生过关系,最后一次被妻子和她母亲在家里撞上了,当天什么都没干,只是一个在做饭,一个在扫地,我由于过于紧张,不知道如何是好,40分钟后才把门打开,当时我爸也来了,我妻子在枕巾上发现了他的头发,家里的女士拖鞋,浴帽,等女士用品,但他们进门的时候我们两个就在沙发上坐着,他们也找了像,我知道我在这个时间段做这些事情,已经超越了道德的底线,我已经知道错了,只是想问问律师,在法律上,我时候可以被认定为过错方。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3-06-11-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