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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问题
当事人在宁波上工工具厂上班,07年由于脑部肿瘤(癫痫病)手术后在家休息,并转为残疾人挂靠在该单位至今,现金由于镇府机关对福利厂的严格管理,所有残疾人员需上岗,由于当事人的患有癫痫病不能到单位上班,企业在未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将其解聘,解除劳动合同,单位给予经济补偿6个月基本工资。现咨询之前在单位的年限未给予补偿,是否有权利那大补偿,还有为通知当事人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咨询者:
fa497782
浙江
[
咨询时间:2013-08-05
-
状态:未解决
]
朱吉江律师的解答:
可以要,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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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吉江律师
执业机构: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山东 济南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知识产权 股份转让 合同审查 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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