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结束租赁合同违约金事宜
各位律师,您们好!我们在嘉善租了一个厂房,合约签了是三年,还剩一年半到期,因为嘉善这个地方,物流不方便,我们丢失很多老客户,也建立不了新的客户,所以我们经营状态就亏损了,现在我们没办法再继续承租,所以口头通知了房东我们要搬厂,并且我们现在已经着手开始搬了。但是现在房东要求我们按照合同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比半年的租金还要高,并提出我们留下一部分的机器等值钱的东西作为抵押保证。对于这么高的违约金,说实话,我们现在也无力承担。我们也是出于客观原因才不得已提前结束租赁的。像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该怎样减少损失呢?请各位律师能在百忙之中抽空帮我们解疑。万分感谢! 问题补充:再请问各位,我们签的合同,房东有签字盖章,我们这边只有签字,没有盖章,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3-11-08-状态:未解决]
刘根律师的解答:
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要求对方向法院起诉,在法院要求调整降低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