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27 11:55:01 文章分类:刑事辩护
记者从信阳市光山县公安局获悉,1月18日上午,涉嫌故意杀人犯罪的光山县槐店乡曹某江验明正身后,交付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2001年10月16日上午,曹某江从信阳到光山串亲,在光山县城宝相寺菜市场与受害人孔某发生口角,后曹某江尾随跟踪受害人,并购买手术刀及刀片预备行凶。当日上午10时,曹某江撬开受害人大门,和孔某再次发生口角,遂用事先准备的刀具将孔某杀死,将其随身携带的黄金项链、手链、戒指等抢劫后逃离现场。2016年12月9日,光山警方通过缜密侦查,将在逃15年的曹某江缉拿归案。
苏义飞律师,男,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合肥律师网www.055110.com创始人兼首席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