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找同事一起去吃饭
下白班后叫同事一起去吃饭,当时他已经回家,我给打电话叫出来。结果吃完饭,去唱了一会歌。她在回家的路上因躲避对面来的车,撞在路边一个石头墩子上,造成腿断了,现在她家人要和我们一起吃饭的要钱1人1万,不是我请客,但是我给她打的电话,她当时喝了点酒【一瓶多点啤酒】请问和我有关系吗?我们一起吃饭的要付什么责任吗?要是需要负责,要负什么样的责任。急急急急急急 需要比较专业的回答
补充提问:
她骑的是摩托车,没牌,有没有本不是很清楚,应该是没本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2-10-02-状态:未解决]
周立律师的解答:
在一起喝酒,肯定要负担一定的责任的,一瓶多啤酒也属酒后驾车。但主要责任在她本人,给你们每人要1万,她的家人有什么依据,你们又不是肇事方,承担的又不是赔偿责任,你可以不同意,让她向法院起诉,走法律程序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