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两年,女方趁男方不在家擅自卖掉所有家当
07年10月1日左右女方搬到男方家里开始同居生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共同劳动做了一些农村基本建设,价值约1.5万元。后来由于双方感情破裂,到09年9月男方外出打工两个月,在这两个月期间,女方将男方家里财物全部卖掉,约值RMB5万元,现在女方要求男方赔偿她2万元,并已在法院起诉,请问男方要怎样才可以胜诉呢?急!!!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0-03-23-状态:未解决]
生长红律师的解答:
委托当地律师依法维护你的权利.如果你没有过错,女方要求你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们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被她擅自处理并侵吞,你可以要求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