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7年11月份和公司签

我17年11月份和公司签的实习协议,说拿到毕业证之后转正,我是18年7月份才拿到毕业证,拿到之后就去公司转正签合同了,7月份我就开始口头说辞职不想干了,签合同时候也犹豫不决,不想签,但是我最后还是签了,但是后来真的干不下去了,一直口头说辞职,没有提交辞职报告,今天是9月5号,我打算6号开始不上班了,旷工三天算自动离职,自动离职的话,8月份工资还发吗?因为我们店缺人,店长跟我同事说,如果我直接走的话,8月份工资不发。每个月15号发工资,想问下我9月6号走,8月份工资真的不发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8-09-05-状态:已解决]
刘斯亮律师的解答:

您好,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因为劳动者没有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的,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的。但这与克扣工资又是不同的一码事,克扣工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建议你跟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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