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单位工作三年,第

我再单位工作三年,第二年的久月份老板才和我们签订用人合同,合同没有标明工资,第三年的三月老板给我降工资了!我一气之下和老板签订离职协议了!请问我可以要求补偿吗?找有经验律师,长春桂林路附近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8-09-06-状态:已解决]
刘斯亮律师的解答:

您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按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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