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致伤
A和B、C、D一起喝了酒,A带B、C、D去打E,(都是二十周岁上下的男孩)E在饭店,打了几下后,A就拦了,这时E就出了饭店,A还没有出去时,B、C、D三个人又一起去追E,(E没有任何伤)就在这时,E拿出了刀子刺向了三人,B和C就手上有一点点小伤,D的肠子被刺破,现在住在医院,已经用了一万多元钱的医药费,是伤者家里出的,估计到出院还要几千元钱。 第二天早晨派出所就找A去了,一直到晚上让其交了一万元才放出来,第三天,又找了B、C,让两个人每人交两千(后来两个人到了二十四小时没交钱就先放出来了,派出所说还要让他们交钱),这期间E也被派出所叫去的,交了多少钱不知道,后来就放出来了。 我要咨询的是:这几个人是否属于刑事犯罪,是否达到拘留的程度,要是不拘留,派出所可能会罚款,这罚款罚多少有没有规定,伤者出院后可不可以向这几个人要求赔偿,如果可以要求赔偿,这几个应该各赔多少,医疗费用这几个人应该怎么承担,派出所会不会不拿这几个人交的钱给伤者医治,如果派出所真的不拿出这个钱给伤者属于什么? 敬请指点,谢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12-04-状态:未解决]
周春律师的解答:
E有可能会被认定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
A和E很可能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