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业主可以说不

时间:2012-10-28 18:10:00  作者:李福明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2011年4月中旬,兴安县城某某小区居民得到县建设局发布的“兴安某某宾馆扩建工程项目规划审批公示”,该公示内容显示,该局拟批准某某宾馆扩建项目。小区居民认为该建设项目不符合建筑设计规范,楼间距严重不足,侵害了小区居民的通风采光权和窗外视觉卫生且有碍消防安全,居民不满情绪大,但又不知如何维权,于是找到本律师寻求帮助。

执业机构:广西磊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西 桂林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股份转让 行政诉讼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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