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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厂上班发生事故左脚砸伤
在厂上班工作中,砸伤左脚母指上趾骨骨折,第二趾骨骨折,并轻度移位,当事没有去医院,十六天后到医院拍片才知道。只今没有住院,在家休息治疗,厂子处理只答应给医药,没有误工费。要误工费厂子就不诚认在厂出的事故,我该怎没办、
咨询者:
fa436043
山东
[
咨询时间:2013-02-26
-
状态:未解决
]
李福明律师的解答:
经诊断确需停工治疗的,厂子应付治疗期间的误工费(或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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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福明律师
执业机构:
广西磊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广西 桂林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股份转让 行政诉讼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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