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一方的债务另一方有义务偿还吗

我与女友同居期间,女友开车发生交通事故,为处理此事她父母拿出了20万元,后来她给其父母书写了一份欠条,并要求我们两个签名,我当时考虑她在怀孕,不想惹她生气,也想与其共同生活下去(那时她已有分手的意思),我就违心的在欠条上签了名字,我签了字后她就将孩子流掉并提出分手, 要求我还款。请问我有义务偿还此款吗?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3-05-07-状态:未解决]
李福明律师的解答:

除非有证据能证明你签字时存在欺诈和胁迫情形,否则你要承担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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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西磊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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