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住我弟弟对女儿的抚养权
我弟2010年11月离婚,当时离婚协议内容为双方2006年1月所生的女儿归男方抚养,至其三年后交给女方抚养,抚养费女方每月支付400元。
女儿由男方及其爷爷奶奶悉心抚养, 离婚后女方从未回来看过所生女儿,期间发生了连续20个月不支付抚养费的现象。2015年7月女方自深圳宝安打工回来合肥上诉法院,要求判令女儿归女方抚养。
诚恳的向各位律师咨询,如何才能保住男方对女儿的抚养权。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5-07-24-状态:未解决]
李福明律师的解答:
拿出证据来证明女儿由男方直接抚养更有利于其心身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