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住我弟弟对女儿的抚养权

我弟2010年11月离婚,当时离婚协议内容为双方2006年1月所生的女儿归男方抚养,至其三年后交给女方抚养,抚养费女方每月支付400元。
女儿由男方及其爷爷奶奶悉心抚养, 离婚后女方从未回来看过所生女儿,期间发生了连续20个月不支付抚养费的现象。2015年7月女方自深圳宝安打工回来合肥上诉法院,要求判令女儿归女方抚养。
诚恳的向各位律师咨询,如何才能保住男方对女儿的抚养权。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5-07-24-状态:未解决]
李福明律师的解答:

拿出证据来证明女儿由男方直接抚养更有利于其心身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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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西磊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西 桂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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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股份转让 行政诉讼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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