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

2015.6.3通过朋友联系到一个借贷的人 当时他告诉我说这个不用还(一直在强调) 由于相信那朋友也确实缺钱就签了借贷合同 他告诉说这些合同都是形式(假的) 合同上除了我自己的信息其他随便编 手印也是他给我按的 现在那边的借贷公司联系到我 要我还款 当时放款是1900 那个人当时就在我这要走了1000 我到手就900说是他们5个人分 具体分了没有我也不清楚 我和那借贷公司说了这部分情况 在网上搜了下 他们的公司名称是教育咨询公司 所以我在犹豫要不要还 因为感觉他们自己也不正规 如果没还我会受法律责任吗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5-09-16-状态:未解决]
李福明律师的解答:

出借方有权向你追偿,你们有还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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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西磊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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