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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承担
张、李、秦三人合伙开办了一个培训机构,每人投资12万,李秦二人不参与经营,也不拉生源,导致回报是几间教室的设备以及6万元的欠债。
现张想引进一个投资人,付给李、秦每人4万元,踢李、秦二人出局。
请问,投资人付12万元,和张合伙,投资人占多少比例的股份合适?欠债谁来承担?
咨询者:
fa2147654160
湖北
[
咨询时间:2019-08-22
-
状态:已解决
]
李福明律师的解答:
投资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法律没作禁止性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关系存续期间的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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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福明律师
执业机构:
广西磊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广西 桂林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股份转让 行政诉讼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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