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轻伤

受害者医药费共三千,是受害者先动的手,如何赔偿,如何量刑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09-10-29-状态:未解决]
陈苏五律师的解答:

伤害罪是以后果来确定的,可以在辩护中提出对方的责任也有过错,而且是对方先有过错才导致伤害后果的,本案应当强调因果关系。赔偿是医药费加上营养费、误工费、等等,你可以要求减少赔偿。至于量刑是根据事实情况和主观、客观等要素来确定的,对方会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求,你可以聘请律师出庭辩护。

我咨询陈苏五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江苏征远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扬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医疗事故 工程建筑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陈苏五律师 > 陈苏五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