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状

我的案子中院发回重审,我是原告,我想请问下各位律师,在我没有要求其他增加的金额赔偿,就是要求按照原来的起诉书上的金额赔偿!在重新审理中,开庭的时候,直接读第一次的起诉状可以吗?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09-10-29-状态:未解决]
陈苏五律师的解答:

你的咨询没有说明清楚诉讼的实际情况,也就是:既然你的案子中院发回重审了,那么你的一审判决已经作出,一方不服就提起了上诉,经过二审法院审理后,发回重审。你应该仔细阅读二审的裁定书,发回重审的理由是不是原审的事实不清或者是证据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你首先围绕上诉的焦点对原审的事实证据进行认证或者补充。如果是对方提出上诉,那么你作为被上诉人,在重新开庭之中进行答辩,可以答辩状的形式来要求维持原判。不好直接读第一次的起诉状。如果你有困难,可以聘请律师为你的重审提供诉讼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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