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房子要村里的场子要占用.我签的是10年的合同 ,房主应该怎么样赔偿我的损失。合如下
房屋出租合 同
甲方双方就房屋出租事宜达成共识具体条款如下,
1.甲方将XX对面三间民房租给乙方使用,范围即三间民房前后东西场地。在组用期间乙方有权自主使用 ,租期为201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租期十年租金为一年两万元每两年上缴一次租款。
2,乙方在组用期间如出现因公益事业或国家征用导致乙方停业,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并腿还剩余租金。
3乙方在组用期间,在不违背此合同条款前提下,乙方有权对所租房屋进行转让。
4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5,此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或共识,则通过法律解决。
甲方:XX
乙方:XX
中间人:XX
在自己租地范围下临建房屋2所300+平(超市和饭店,于房主口头协议10年后归房主所有)现在要扒掉 村里场子要占地。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6-22-状态:未解决]
陈苏五律师的解答:
只要是合同允许范围内你付出的属于直接经济损失,你租房租地投入后,可以得到的效益计算为间接经济损失或者可得经济损失,可以提出来,能协商的尽量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