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1-05 12:18:51 作者:吕方征、王侠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近日,网上有这样的一个强奸犯不禁令网友们疑惑:该强奸犯是名女子,姓李,福建泉州人。其为了讨好花心的男朋友,竟然帮助男友将其同事约至酒店进行强奸,身为女性的她因如此荒唐的行为,被义乌市人民法院认定为强奸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期两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