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问题

首先,非常感谢您能回答我的咨询
2008年,我再婚,带一13岁女儿和一套新房;她父母已不在了,留给她一套旧房(已出租),她11岁男孩判给男方全权抚养。婚后,我们又买了一套商铺,现在,我得了绝症,随时可能离去,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如果我走了,发生财产纠纷,我的婚前财产房子是由我的孩子继承还是由我的孩子、父母、妻子三人平均分配。父母占一份还是两份。
2:婚后财产的分配,一半属于妻子,属于我的一半再由我的孩子、父母、妻子三人平均分配。她的孩子参与分配吗?
3:看病的过程中,兄弟们都出了不少钱,我把婚前的股票也卖了一部分,这部分花销能从待分配的资产中刨除吗?
4;我的子女属于她的孩子吗?在她老了的时候,她的遗产我的女儿还有部分继承权吗?
5:整个过程中,她的婚前财产是不参与分配的?
6:我感觉如果亲情在,什么都好商量,如果闹僵了,法律是最公平的,所以不想留下遗嘱,这样做好吗?遗嘱只对属于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如果不公平,那也是无效的吗?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2-10-18-状态:未解决]
朱明胜律师的解答: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不同的,遗嘱继承可以自由支配遗产适当照顾无民事行为能力继承人的利益。法定继承按照法律规定,合理分配遗产在继承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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