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没有了,医院有责任吗

结婚一年多,一直月经不调,一直没怀孕.上个月去医院做检查,医生做了很多检查,开了药,还让做了脑垂体核磁共震。这个月上别的医院检查怀孕三个月了,也就是说,做那些检查时己经怀孕两个月了。我上之前那个医院咨询了下,那些检查对胎儿有没有影响,医生建议将胎儿打掉,说那个检查幅射太大了,影响了胎儿,说将来孩子可能是个傻子。这些都是医院失误造成的,本来来好不容易怀上了孩子,他们们却说孩子不能要了。请问医院要负责吗?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2-10-24-状态:未解决]
路焜律师的解答:

医院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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