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想要回我的钱

我们今年4月份结婚,在登记钱我付给女方4万彩礼和白金戒指2枚。婚后女方把我的笔记本还有手机都拿走了。婚后她就一直没工作,把所有的钱都花没了,还不时的向我要,我也给了不少。现在我没什么钱了,她就看不起我。我想离婚,能要回多少财产?我怎么解决
补充提问:
律师费和起诉费大约是多少?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2-10-29-状态:未解决]
路焜律师的解答:

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你的情况不符合上述条件,则离婚只能分割现有的夫妻共同财产。

我咨询路焜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东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金融证券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公司清算 常年顾问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路焜律师 > 路焜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