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问题

2012年买了楼房 交了首付百分之三十 没有签合同 3705/平 共73.64平 总房款 273000 元 还没有签合同 准备签合同的时候 说 房产局审核 平数是75.58 又多了 2平 还要交钱 怎么办 如果不想买了 有违约金吗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2-11-21-状态:未解决]
路焜律师的解答:

虽然合同未签,但支付了首付款并且对方接受了,则合同依法成立。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法院不予支持,按照实际面积据实结算。因此,如果您不想买了,会有一定的违约责任。

我咨询路焜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东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金融证券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公司清算 常年顾问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路焜律师 > 路焜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