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声明

我单位要赠送另一单位一部车,但是车牌是我单位的(不宜履行过户手续)。如果我单位与对方签订一份捐赠协议并附一份免责声明,目的是该车以后发生的一切行为(包括转让或者出现交通事故等)与我单位无关。
请问:这样的捐赠协议和免责声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2-12-02-状态:已解决]
路焜律师的解答:

原则上,对内有效对外无效。但根据新的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车辆转让后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只要转让人没有过错,则因该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由受让人承担,即由实际使用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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