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咨询

A公司财物确认欠B公司500万元,现A公司再向B公司借款100万元,用于偿还B公司的利息和合理的B公司替A公司的垫资款,这样合理合法吗?特别注明:A/B公司原来是一个法人,现B公司已转让给第三人。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10-23-状态:未解决]
田荣田律师的解答:

借款100万元的合同有效,A公司已经取得100万元的支配权,同时也负有对B公司的债务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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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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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银行保险 房产纠纷 公司清算 刑事辩护 量刑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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