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意間提供他人盜竊信息
我公司有個朋友上班時候聊天中說想要個電腦用(不知道他是要去盜竊),我就說了公司有個部門有臺沒人用的電腦。后來他去把那臺電腦偷走了,我完全不知情。后來那個偷盜者誣陷我也是同伙,請問按照法律規定,我是不是也有法律責任。請各位專家幫忙分析分析。感謝!
补充提问:
可是口供時,他卻誣陷我:說是他花1300從我手上買走的,筆錄又講他是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偷走的,事后被抓,我才知道,會不會有嫌疑~感謝~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10-24-状态:已解决]
田荣田律师的解答:
如果你说的情况属实,那么你就没有与嫌疑人事前、事中、事后共同合谋,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而且你没有与其一起实施犯罪行为,不符合共同犯罪的要件,你只是无意让嫌疑人扑捉到其欲实施犯罪的信息,你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
民事上你也不是侵权人,也没有明显的过错,对于受害人受的损害的后果没有具体的联系,也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