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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
你好我想问一下情况是这样的大概二十年前林女士想购入一套房产由于资金不够林女士的大女儿和二女儿和三女儿分别给予了不同的资金使得林女士买到现在这个房子 房产证名字写的事林女士的名字 然后林女士和他小儿子和媳妇一直生活到现在近20年 一直由小儿子照顾 现在林女士有没有权利将房子转给小儿子? 需不需要女儿的认可?
咨询者:
fa404547
四川
[
咨询时间:2012-10-25
-
状态:未解决
]
田荣田律师的解答:
根据物权法规定及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该房所有权人为林女士。她欠其三个女儿的购房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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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荣田律师
执业机构:
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山东 聊城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银行保险 房产纠纷 公司清算 刑事辩护 量刑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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