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权限和继承问题

我奶奶当时有一套福利分房,但是分的时候单位计算了我和我**的户口分数才能分到的,当时也是我爸爸出钱买的。由于单位买房时只能写单位人员的名字,所以房屋写了我奶奶的名字。后来奶奶去世,奶奶有2个孩子,我爸爸和我姑妈,现在房屋应该怎么分配?我和我妈妈对这件福利分房有部分的占有权吗? 如果我想先确认我和我妈对这间房有没有占有权,要什么资料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10-26-状态:未解决]
田荣田律师的解答:

牵扯了复杂的政策、法律关系,福利房就是单位出资一部分,个人出资一部分,按规定应当先进行房改,才能完全属于个人之房。俺现在的物权法,房产所有权人为产权证和初始登记薄上记载的为准。你爸爸的出资可以作为债务在该房产继承前优先支付。你爸爸和你姑姑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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