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

老头去世后,实行了房产商品化,老太太就以老头的工龄和职称等买下了房子,房主自然写的就是老太太的,老太太没有工作,他们有一女儿,现如今老太太独自把房子卖掉,请问卖掉的房产中是否有其女儿的份额,他女儿是否应得一部分(1/4)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10-26-状态:未解决]
田荣田律师的解答:

房改前房屋产权不明确,但有老先生一部分的份额以及老太太、原单位的份额。老先生去世后,才房改,老太太交款买断所有权,并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如果法院处理,该房产会判由老太太所有,老太太适当给予其女儿补偿,但会小于四分之一,因为老先生去世前的份额不足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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