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小儿子是后妈带进家门的,十几年前后妈去世,小儿子与大儿子商议,出资两万,由小儿子在父亲去世后继承房产(房产证为父亲名字,父亲也同意),双方有按手印,并协定在父亲健在时可在两家居住,父亲现在后悔了,怎样能推翻协议?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10-27-状态:已解决]
田荣田律师的解答:

房产是后妈和父亲的共同财产,财产分割协议应当由每个权利人签名确认,按规定应当由父亲、大儿子、小儿子共同签名,缺少一个主体,在书面上剥夺了没有签字的人的合法继承权,为无效协议。 该房产应当先析产再由后妈的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大儿子)共同继承属于后妈的那一部分房产才符合法律规定。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棒的律师 很满意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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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聊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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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银行保险 房产纠纷 公司清算 刑事辩护 量刑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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