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标准规定。
2、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年产值,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耕地的标准规定。
3、青苗补偿费: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是指依附在地上的工程物体,如水井、晒谷场、水渠管线、房屋等。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5、补偿费用的是土地的所有人或使用人或承包人,即农村村集体组织或村民小组或农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