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互碰自赔单方超过2000元如何理赔

我的车与对方车辆发生碰撞,交警在责任事故确认书上判定互碰自赔。告诉我们自己修自己车,我就让对方车主走了。我修车花了2750元,但是找保险公司理赔时,告诉我只能理赔对方修车费,我的修理费有对方保险公司出,要不然就让我放弃商业险,能给我理赔2000元。我不明白这种情况应该如何理赔?我的车强险和商业保险都有。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2-10-29-状态:未解决]
田荣田律师的解答:

所谓“互碰自赔”,即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但须交警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快速处理的规定自行协商确定双方均有责任,以及当事人需同意“互碰自赔”处理办法。“互碰自赔”机制是保险行业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服务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提高被保险人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交警队的职责是认定事故双方的事故责任。你的车损应当以实际支付的修车费用为准,看来你的车辆承保公司没有同意互碰自赔,你起诉对方以及对方车的承保公司吧,要求先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损失,另外的部分按照认定书的责任承担。以上属于你自己责任的部分找自己车的保险公司理赔。

我咨询田荣田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聊城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银行保险 房产纠纷 公司清算 刑事辩护 量刑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田荣田律师 > 田荣田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