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急急.被人讹诈却.但是证人都是自己人.怎么办

吃饭的时候与其他客人发生口角,对方持刀,6人。我方2人.然后打电话叫2人。是对方的人先动的手,然后我方人把刀夺过来砍伤了对方。已经立案,派出所让我们赔付全部,请问我该赔付全部吗?另外还有有人自称是手臂骨折,但肯定不是我方人员所为,证人也都是自己人,别人也不肯为我们作证。这个钱我们也需要赔付吗?对方已经法坚,11级伤残,要求赔付10万。请问我该怎么办?麻烦各位律师了。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2-10-31-状态:未解决]
田荣田律师的解答:

目前咱们国家还没有11级伤残等级。
你们之间属于因生活琐事打架斗殴,根据侵权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帮助或实施侵犯他人人身权的行为人都应当向受害人进行赔偿,但是应考虑对方的过错程度。争取协商处理,不要久拖未果,以免被追究寻衅滋事罪或聚众斗殴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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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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