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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探视
女儿离婚。孩子在男方,女儿去外地打工。外公有没有替女探视外孙的权力。如男方不让看。打官司能打赢吗,
咨询者:
fa406354
山东
[
咨询时间:2012-11-01
-
状态:未解决
]
田荣田律师的解答:
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探视权,既然是实体权利,女儿可以出具书面委托书,由孩子的外祖父母带替行驶探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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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荣田律师
执业机构:
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山东 聊城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银行保险 房产纠纷 公司清算 刑事辩护 量刑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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