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前解约房东要求付违约金意外的钱
之前与房东签订了1年的租房合同,房租是一季度交一次,交的了1000的押金,物业费交了一年,采暖费也全交了。后来因为突发变故,要提前搬家,跟房东协商,我付违约金(押金1000,合同上有写明的,我违约了押金就是违约金),房东把多交的采暖费,物业及水电费退还给我。可是房东态度坚决,表示加上违约金不退还多余的钱,合同上只写了违约需付违约金,没有说别的的钱也不退。他反而跟我强调说合同上没有写一定要退这些钱,然后坚决不退。
而且之前他有几个月房租没有来收,如果最后结算,我只需要付他需要退给我各种费用和房租的差价,把房租补齐就行。可房东态度坚决,所以我直接搬走,这样可以吗?
补充提问:
我答应承担违约责任,积极跟房东协商,可房东就是表示都不退。这样该怎么办?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2-12-26-状态:未解决]
田荣田律师的解答:
签订的是定期租赁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可以搬走,但是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还是和房东协商吧。
如果数额较大,诉诸法院,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结果可能按约定承担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