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租赁的问题
我家有三亩地租给一私人种苗木,时间是2007年,当时是按一亩地420元的租金给我家的,因为当时双方都是熟人,没有细看合同就签字了,租赁期限合同上写的是长期,对方的租金是一年一付。现在我们想收回土地,因为觉得租金太低了,而且租赁时间我们觉得是不合理,自己也想在土地上做点开发,另外我家的土地是 集体耕田,请问我们现在可以收回土地不,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涉及?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2-11-08-状态:未解决]
曾艳丽律师的解答:
你这是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最长期限30年,超过部分无效。
如你现在想收回土地,可从以下几方面找理由:
1.集体土地不允许出租为由主张无效;2. 由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营村集体土地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指村委会),以你们合同未经村委会同意,程序不合法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3. 以上述理由主动解除合同,但应积极给对方地上种植物的补偿。
以上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