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畴?

一个具有大规模运载工具,雇员50余人的无工商登记的私人运营企业发生工伤,其工伤裁定和补偿,属于劳动仲裁范畴否?主体合格否?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2-11-13-状态:未解决]
曾艳丽律师的解答: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你所述属于劳动仲裁范畴,主体适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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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永奕恒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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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非罪 量刑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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