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小砖瓦厂老板,一周前厂里机器运转中,一工人不小心碰到机器导致颧骨骨折,当时住院,医生说要休养几天,一切费用由我垫付。现在有恶化倾向,可能需要手术而且可能有后遗症。我该怎么处理,是不是继续垫付医药费,还有怎么赔偿?跪等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11-20-状态:未解决]
曾艳丽律师的解答: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你要和工人协商,确定双方过错大小,来承担责任。如协商不成,你也可先行垫付各项费用,然后依法诉讼追索工人因自己有过错应承担的那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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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永奕恒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济南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罪与非罪 量刑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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