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形构成家庭暴力吗?

男方在喝酒过后,言语讽刺女方,女方辩解,男方就动手打女方,直接提起女方的脚,把女方从床上倒挂起来,把女方的头朝地上撞,女方同时反抗用手乱抓。当时男方反锁门不让其父母进来阻止。女方趁其暂停打骂的时候报警了。有110出警记录。女方要求去司法鉴定伤势,被110警方劝住,说这种情况不能算是家庭暴力,理由是男方身上有被抓伤的痕迹。发生这样的情况不止一次了。之前还有两次。都是在其喝酒之后发生的。后来女方在他喝酒之后,不管他言语多难听,多不堪入目都闭口不言。但是精神上受尽其折磨。男方不仅仅是爱喝酒,而且平时对孩子对家庭都没有责任心。现女方受不了心里与身体的折磨,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在女方住在娘家期间,多次喝酒之后过来闹。请问我能以男方有家庭暴力倾向向法院申请离婚吗?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3-03-03-状态:已解决]
曾艳丽律师的解答:

最好有医院诊断伤情证明,附之于110记录、受伤照片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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