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注销.哺乳期的员工怎样赔偿

我是2008年11月进入公司,于2012年11月生的小孩,处于哺乳期,现公司解散注销,要开除我,但劳动合同未到期, 对于我这种情况公司该怎样赔偿?请各位专家施于援助.谢谢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3-03-09-状态:未解决]
曾艳丽律师的解答: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六)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 你支付经济补偿,补偿你四个半月的工资。

我咨询曾艳丽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永奕恒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济南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罪与非罪 量刑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国家赔偿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曾艳丽律师 > 曾艳丽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