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状告一企业商标侵权 淘宝俩字只能我用

时间:2012-12-04 11:59:18    文章分类:律师文集

  阿里巴巴状告一企业商标侵权淘宝俩字只能我用

  因申请注册的商标中包括“淘宝”二字,济宁一公司被阿里巴巴指定侵犯商标权,并“上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目前,双方已进入争议答辩阶段。

  2011年9月4日,济宁德源文体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赖宗保收到一封来自北京的信件。信件中有一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争议答辩通知书,同时还包括一份来自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对此赖宗保感到非常吃惊。2008年初,他在济宁市区经营了一家饰品店,取名奇缘淘宝屋,同年6月下旬,他委托山东和和商标事务所申请“奇缘淘宝屋”商标,经过一系列程序后,2010年7月20日,赖宗保拿到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

  对此,阿里巴巴在其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中提到,“淘宝”、“taobao”系列商标为申请人及其关联企业独创并最早使用,具有突出的显著性和识别性,申请人对“淘宝”、“taobao”系列商标享有无可辩驳的在先权利。虽然“奇缘淘宝屋”添加了“奇缘”、“屋”字,但是“奇缘”为形容词,“屋”字是表示方位或者场所的词汇,明显是在修饰“淘宝”二字。这都会使人联想到家喻户晓的“淘宝网”和“淘宝”。

  赖宗保认为,商标“奇缘淘宝屋”已经通过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批准注册,如果存在侵权的话,商标审批部门也不会通过。目前,赖宗保正在撰写自己的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他对半个月后的答辩充满信心。

执业机构:云南诚者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云南 昆明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保险理赔 房产纠纷 工商查询 常年顾问 调解谈判 取保候审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游学律师 > 游学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