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婚前买房岳父拿了3万元钱给我。备注:当时是我写了借条的,一式两份;后岳父说:以后如果跟他女儿结婚,这3万元钱就当嫁妆不要我们还了;还有,我的那份借条已丢失,岳父的的那份不清楚还在不在;当时写借条又没有第三方人在场。现在如果我要离婚,房子该怎么分割?
补充提问:
房子是否是夫妻共有财产?孩子归女方抚养,房子是否归她?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2-10-27-状态:未解决]
王君杰律师的解答:
1、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你岳父又持欠条起诉的话,本案一般会作为普通借款处理。处理的结果:归还3万元及相关利息,与房子无关。
2、如果法院认定这3万元是你岳父给你(注意:不是借给你)用来买房子的,那么如果对该房子进行分割,分割的是买房时3万元所占的份额。如:买房时总房款10万元,那么房子的十分之三是要分割给对方的。
3、你提供的信息不够精确详细,可能会存在其他情况。为了在应诉时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