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问题由于父母相继于17-15年前死亡留有房产一套小两居室44平方米是父亲 铁路宿舍我于1998年用父亲毋亲的工零 等购买了此房产由于父母和我们共住在此房我是不是第一继承人我没有姐妹兄只有亲第第一个但于2006年病示我所要说的是現在的房证是我父亲的名字我想改为自己的名字行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10-30-状态:未解决]
赵燕国律师的解答:

依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房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因此以确定公房继承为内容的遗嘱无效,如果你是公房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则可以在公房承租人死后,去产权单位办理变更登记,继续承租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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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正鸿法律服务中心
 所在地:北京 昌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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