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问题

电器公司发货多发了几件电器给我,价值大概一万。我不还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2-12-11-状态:未解决]
张猛律师的解答:

你多收取的货物的行为构成法律上不当得利,按照法律的规定,应当负返还原物的民事责任。如有其它疑问,可电话咨询律师。张猛 13361002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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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树森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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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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