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对方殴打


因为一点小事,对方一个人打了我, 我当时没有还手, 并且我是有理的。 事后半小时觉得委屈,喊了亲戚朋友共9人去打了他,其中4-5人没有动手打的,把那个人打为轻微伤,然后我被抓捕定为聚众斗殴主犯,并被拘留。没被抓捕的打架同伙都主动进派出所把事情说清楚了,已经都被取保,我被拘留22天取保候审出来了,双方已经调解好,已经做出赔偿,对方也撤诉。并且为我求情。 现在就是想如何不公诉,花钱了事,案子还在派出所,没有提交给检察院。如何办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6-30-状态:已解决]
杨霄律师的解答: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看,案子不应该还在派出所,应该有刑警队的预审介入了。因为派出所的权利就是治安拘留,最长15天。而你22天才出来说明是刑事拘留,所以就应该由预审来办理案件了。但是也不排除有些地方办案不规范的可能。所以建议你们和具体办案的人员沟通一下,看是否能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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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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