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分家协议 ”是违法的吗?
一 在离婚诉讼期间签定,签定后第3天撤诉,签定时母亲由于是文盲加法盲,所以被哄骗按了手印。(母亲起诉与父亲离婚)
二 协议中写“ 两个女儿由于出嫁,不参与房屋的分配,同时不参与老人的供养”。
三 协议中将两老夫妻的共同财产(房屋一栋 )分给了小儿子,并写明得到房屋是使用权并要供养母亲,但是他并没有供养母亲。
四 小儿子因喝酒醉,不愿签字,被老人姑爷当众殴打后签字,母亲不愿签,被熬到夜间3点多种,第二天才晕晕的按了。
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0-07-22-状态:未解决]
杨霄律师的解答:
其中女儿不供养老人的约定是肯定无效的。
如果小儿子是被殴打后强迫签字的,则可以起诉要求撤销。如果法院撤销该协议中与小儿子有关的内容。则该内容就无效了。
至于母亲被熬夜到三点,这能否构成强迫,则需法院认定。我曾经代理过一个案子,也是熬夜到一点多签字的,但是法院没有认定为胁迫。
总之,最好尽快到法院起诉,否则时间长了,证据消失了,就没有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