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交通事故相关问题
我弟弟在2009年10月3日因工出车祸(我弟坐在副驾驶位置上),造成腰椎体压缩骨折;左距骨开放性骨折脱落;右距骨粉碎性骨折;第二、三节腰椎左侧横突骨折;左根骨骨折;左排骨闭合性骨折;左足皮肤裂痕;右额部皮肤裂伤等,经交通队判定两方均有责任,我弟方与对方责任为7:3,因出车祸时比较严重紧急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费用均由我弟老板出钱,出院后就再无人问津,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如果做伤残鉴定个人可以去吗?需要什么手续?如果起诉我们应该起诉哪一方?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0-08-07-状态:已解决]
杨霄律师的解答:
看你的描述是车与车相撞,如果是那样,还可以要求对方车辆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你们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误工费、交通费、营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护理费,还可以在要求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然后赔偿伤残赔偿金。